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关于举办第三届重症医学专科护士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各委属医疗机构、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民营医疗单位、有关单位:
为规范重庆市重症医学专科护士培训工作,提高专科护士理论知识与临床技能水平,贯彻落实渝卫复〔2018〕124号文件提出的要求,加快重庆市重症医学专科护理领域骨干人员培养,全面提升全市重症医学专科护士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促进重症监护护理专业发展,我中心联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市重症医学专科护士培训基地),举办第三届重症医学专科护士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及时间
以理论授课、操作实训及临床实践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1.理论技能:2021年4月6日-4月30日;
2.临床实践:2021年5月6日-7月11日。
二、培训地点
1.理论技能: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西南医院)科教楼;
2.操作实训: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西南医院)战创伤护理模拟培训中心;
3.临床实践: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西南医院)重症医学科及各专科监护室。
三、培训人数及对象
1.本届招收学员50人;
2.热爱护理工作,责任心强、思想品德良好,身体健康、有奉献精神的人员;
3.大专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持有执业资格证的注册护士。
四、结业考核
按照培训计划要求,修完规定学时,通过理论考试、技能考核、综合实践能力考评等,成绩合格者由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发《重庆市专科护士证书》;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联合颁发《第三届重症医学专科护士培训班结业证书》。
五、学分认证
培训合格者,授予重庆市市级继续教育学分4分,请参会学员带好本人的身份证件进行签到授分。
六、报名相关事项
七、注意事项
本次培训暂不接受近14天内入境人员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参训学员报到时出示个人健康码信息。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统一安排,做好培训途中和培训期间的个人防护工作。参会人员如有身体不适,应当立即通知会务组进行处理。
八、报到及联系方式
1.报到时间:2021年4月6日08:00-12:00 15:00-18:00
2.报到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西南医院)科教楼十一楼护理示范教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重庆西南医院 刘畅023—68754094
重庆市生服务中心 陈炼 023—63651371
附件:重症医学专科护士培训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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