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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基层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指南解读及迎检技巧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日期:2023-03-07    点击次数: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将于2023年3月29日-31日举办基层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指南解读及迎检技巧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设置
序号 培训内容 培训
模块
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相关政策解析 第一阶段(现场教学)
2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医院管理组核心要点解读及迎检对策 
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公共卫生组核心要点解读及迎检对策 
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院感护理组核心要点解读及迎检对策 
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医疗管理组核心要点解读及迎检对策 
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经验分享 
7 专家组现场指导:功能任务实现状况 第二阶段(专题过程指导)
8 专家组现场指导:基本医疗能力状况 
9 专家组现场指导:公共卫生服务状况 
10 专家组现场指导:院感及护理实施状况 
11 专家组现场解读:政策条款 
二、课程亮点
(一)现场集中授课提供零距离与评审专家探讨机会;
(二)针对最新基层等级评审实施细则进行权威解读,从条款设置及专家现场评审的角度深入剖析评审标准;
(三)专家组实地入驻“把脉问诊”,个性化定制服务,提供现场模拟评审、实战指导。
三、培训方式
采取现场教学、个性化专题过程指导、专家点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培训对象
(一)各区县卫生健康委相关职能部门人员;
(二)基层各级医院院长、分管院长、创建办、院办、党办、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办、公共卫生科、药剂科、总务后勤处等相关科室及人员。
五、培训师资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职能部门人员】
【优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享等级创建经验】
【唐永岗】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担任中国心胸血管麻醉学会急救与复苏分会全国委员、重庆市医药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重庆市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编撰专家、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评审专家、重庆市法医临床鉴定专家。
【缪李丽】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首席专家。
【易黔琳】重庆市渝北区妇幼保健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全国乡镇卫生院优秀院长,全国基层医疗机构等级评审专家、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核心专家,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联盟委员会委员,重庆市渝北区农村卫生协会副会长等。
【何应英】重庆市九龙坡区妇幼保健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库专家,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级评审核心专家,参与国家、市等级评审标准、指南制定。多次参加国家、市、区级等级创建指导、评审工作。全国优秀乡镇卫生院院长,妇幼健康协会监事长。在国家级医学学术期刊,中国核心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
【李世惠】原重庆市第七人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巴南区名中医。重庆市基层医疗机构等级现场评审公共卫生首席专家,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现场评审首席专家(居健、老、高、糖、中医药项目)。
六、培训安排
(一)现场教学(第一阶段)
1.报到时间:远郊区县于2023年3月28日15:00-18:00报到,近郊区县于2023年3月29日8:00-8:50报到,9:00准时上课。
2.报到地点:重庆市阳光五洲大酒店(渝北区红锦大道63号,房间预订电话,孙经理:13908319968,总台电话:023-67676666)。
请参加培训的人员结合自身实际与酒店预约房间,报培训班名称享受协议价。
(二)专题过程指导(第二阶段)
1.指导对象:报名参加现场教学(第一阶段)的单位。
2.指导时间:可根据单位自身情况填报指导天数。
七、培训费用及学分
(一)现场教学(第一阶段):16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午餐费等),住宿费按规定回单位报销。培训合格者,授予重庆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二)专题过程指导(第二阶段):24800元/天,含专家指导费和往返交通费,专家食宿费由各单位自理。参训单位需注明指导项目和预计指导天数。
(三)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自身实际情况优选培训模块。
八、注意事项
请各医疗卫生单位及时组织安排人员参加培训。于2023年3月18日前将培训班回执发指定邮箱,也可电话报名。名额有限,以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准。
联系电话:63651371、63651322;
邮    箱:3511335895@qq.com
联 系 人:王  煜、陈  炼;
网    址:www.cqwsrc.com(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

附件:基层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指南解读及迎检技巧培训班回执


(此页无正文)


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  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 
2023年3月6日   

附件1

基层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指南解读及迎检技巧
培训班回执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票单位名称
纳税识别号 
电子邮箱: 
报名项目 第一阶段(现场教学) 第二阶段(专题过程指导)
备注 专题过程指导时间:
 专题过程指导天数:
参训人员信息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备注
    
    
    
注:1.请于2023年3月18日前将回执发送至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会务组邮箱3511335895@qq.com
2.专题过程指导报名成功后,会务组会电话沟通相关指导细节。


 重庆市卫生服务中心综合部                     2023年3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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