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档案寄回学生原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2)跨省就读的,学校还可能将档案寄往学生户籍所在省或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将档案寄往与学生签有《就业协议》的单位或该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4)档案仍留在学校,或由学校代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