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中许多内容涉及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待遇。具体将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

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人员编制标准,建立动态核增机制。
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编制内外人员待遇统筹考虑。
落实岗位管理制度,按照医、护、药、技、管等不同类别合理设置岗位,科学编制岗位责任书,实行竞聘上岗、合同管理,激励人才脱颖而出。
增加护士配备,逐步使公立医院医护比总体达到1∶2左右。
鼓励对主要负责人实行年薪制。

强化医学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加强医学人文教育。
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
加快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医学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人才、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加强老年、儿科、重症、传染病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的培养培训,推动护理岗位科学管理,提升护理服务水平。
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分层分类评价,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增加临床工作数量和质量指标,探索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稳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探索在岗位设置合理、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公立医院试点自主开展高级职称评审。

建立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
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环境和条件,减轻工作负荷,落实学习、工作、休息和带薪休假制度,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鼓励公立医院通过设立青年学习基金等多种方式,关心年轻医务人员成长。
健全职工关爱帮扶机制,切实解决医务人员实际困难。
建立医务人员职业荣誉制度。
加强医院安全防范,强化安保队伍建设,完善必要安检设施。
将解决医疗纠纷纳入法治轨道,健全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转自重庆市卫生健康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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